達邦蛋白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號6578TW

達邦蛋白生技
我們是動物營養醱酵產業的先驅者,以替代抗生素為核心理念,運用後生元強化免疫技術,並在蛋白質領域突破極限的專業生技廠。
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於105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由四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審計委員會於111年舉行了6次會議,審議的事項主要包括:

  1. 依證交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交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各季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 第四屆審計委員會成員專業資格及經驗
姓    名專業資格及經驗
黃華瑋

美國佛羅里達州立大學(FIU)會計博士,台灣會計師高考及格,澳洲會計師檢定合格。

曾任佛州大學邁阿密分校會計博士、會計講師,紐約州大西苑分校助理教授、商學院研究委員會召集人、校際教師參議會議員,成大會計系主任暨財金所長。

現任國立成功大學管理學院副院長及會計學系暨財務金融所特聘教授。

張永富現任康奈爾大學獸醫學院教授,擁有豐富產業經驗。
張    直曾任屏東科技大學畜牧生產系副教授及屏東農業專科學校畜牧場主任,擁有豐富產業及行政管理經驗。
徐履冰現任職業律師,擁有多年執業律師經驗,現任其他興櫃公司獨立董事。
  • 審閱財務報告

                 董事會造送本公司民國一一一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及盈餘分配表等表冊,其中財務報表(含合併財務報表)業

      經董事會委託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永智會計師及林姿妤會計師查核竣事,並提出查核報告。上開董事會造送之各項表冊,經本審計委員會審

      查,認為尚無不符。

  • 評估內部控制系統之有效性

                 審計委員會評估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政策和程序(包括財務、營運、風險管理、資訊安全、外包、法令遵循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並審查了

      公司稽核部門和簽證會計師, 以及管理層的定期報告,包括風險管理與法令遵循。參考 2013 年 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COSO)發布之內部控制制度-內部 控制的整合性架構 (Internal Control — Integrated Framework),審計委員會

      認為公司的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系統是有效的,公司已採用必要的控制機制來監督並糾正違規行為。

  • 委任簽證會計師
           審計委員會被賦予監督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獨立性之職責,以確保財務報表的公正性。 一般而言,除稅務相關服務或特別核准的項目外,簽證會計師事務所不得提供本公司其 他服務。簽證會計師事務提供的所有服務必需得到審計委員會的核准。
          為確保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獨立性,審計委員會係參照會計師法第 47 條及會計師 職業道德規範公報第 10 號「正直、公正客觀及獨立性」之內容制定獨立性評估表,就會計師之獨立性、專業性及適任性評估,評估是否與本公司互為關係人、互有業務或財 務利益關係等項目。111年3月10日第三屆第11次審計委員會及111年3月10日第七屆第13次董事會審議並通過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永智會計師及林姿妤會計師均符合獨立性評估標準,足堪擔任本公司財務及稅務簽證會計師。
  • 當年度運作情形
董事會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證交法§14-5 所 列事項未經審計委員會 通過,而經全體 董事 2/3 以上同 意之議決事項

第七屆第13次

111.03.10

1.本公司110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V 
2.本公司民國110年度虧損撥補案V 
3.本公司110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V 
4.委任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及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之情形V 
5.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報酬案V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111年3月10日):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七屆第14次

111.05.05

1.本公司111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表案V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111年5月5日):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七屆第15次

111.08.04

1.本公司111年第二季合併財務報表案V 
2.本公司擬將資金貸與持股100%子公司福建達邦蛋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案V 
3.為本公司100%持有之海外子公司「福建達邦蛋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請之授信額度提供背書保證案V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111年8月4日):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第七屆第16次

111.11.03

 

1.本公司111年第三季合併財務報表案V 
2.本公司112年稽核計畫案V 
3.本公司112年度預算案V 
4.本公司擬將資金貸與持股100%子公司福建達邦蛋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案V 
5.為本公司100%持有之海外子公司福建達邦蛋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申請之授信額度提供背書保證案V 
審計委員會決議結果(111年11月3日):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公司對審計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本屆委員會出席情形:

本屆委員任期:112年6月28日至115年6月27日截止至112年8月3日,已開會2次,委員出列席情形如下:

表單的底部職稱

姓名

實際出(列)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列)席率%

備註

委員

黃華瑋

2

0

100%

 

委員

張永富

2

0

100%

 

委員

張    直

2

0

100%

 

委員徐履冰1050% 

 

  • 績效評估

依據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辦法」,董事會應於每年度結束後,對功能性委員會(審計委員會及薪酬委員會)執行績效評估。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面向包括 「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及「內部控制」等五大面向。

110年度董事會績效評估作業係由董事會議事單位財務部負責執行,採用自評方式進行,本次評估結果採5個等級方式呈現,其中1代表極差(非常不同意)、2代表差(不同意)、3代表中等(普通)、4代表優(同意)、5代表極優(非常同意),評估期間為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 12月31日止,已於112年1月完成本次績效評估作業,各項評估結果詳述如後: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自評結果:評估項目共五大面向,24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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